房管部门有意“收编”农民出租屋,有观点认为此举首先需考虑降低税费。本报近日不断揭露农民出租屋因缺乏管理而引发出种种的弊端,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,广州市委综合治理委员会、广州市公安局、广州市房管局联合成立了整治小组,对广州市城乡结合部的出租屋进行摸底、整治。广州房管局还表示将农民出租屋纳入管理范畴。城乡结合部的出租屋纳入房管局直接管理范围,是否会对现时房屋租赁造成冲击?有地产从业员认为,尽管农民出租屋不用交税和登记,但附加的费用也不少,如业主向村委会交管理费,租户向公安部门交暂住费和向计生部门交B超费等,如果这类房纳入管理后,还得向有关税费部门交纳出租税,这样更增加了租赁双方的经济压力。业主为减轻经济负担,最直接的做法就是逃税和逃避管理,再者就是提高租金,而提价的结果很可能就是村屋空置率提高,外来人口往城里挤。他们建议有关部门借鉴上海等地的经验,全面降低租赁费税,让租赁双方自愿地交税和自愿地接受管理。